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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委员会

乔恩·奥斯特勒 -图书馆馆长

斯科特·奥尔雷德 -美术、传播与新媒体系

安迪·内勒 -职员代表

4月安德森 -业务及应用科技部

黛安·奥格登 -人文学部

杰德拉斯穆森 -教务院代表

斯科特温顺 -自然科学与数学学部

斯泰西Durrance -社会与行为科学部

 

图书馆委员会章程

I. 目的
图书馆委员会的宗旨是为图书馆提供谘询服务。 这是一个学术支持项目,由Karen H. 亨茨曼图书馆 里奇菲尔德校园图书馆. 委员会将代表不同的选区 按照A - E的规定,组成学术团体,并作为各院校之间的联络人 图书馆和那些选区.

II. 组织
图书馆委员会是学院参议院的常设小组委员会. 它是组成的 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. 每个学部将选出一名教员 代表. 学院参议院将根据需要审查成员资格. 成员来自 学术支持将由他们的董事指定.
委员会委员应选举一名教员担任委员会委员 在每年秋季的第一次会议上或之前担任主席,任期一年(可续任). 有资格被选举为图书馆委员会主席,一名教员 委员须在该年度(八月至五月)担任图书馆委员会委员 在他或她当选之前.
图书馆委员会各学系代表之任期 两年(可续期). 系主任没有资格被选为图书馆馆长 委员会. 委员会委员不能完成其任期的, 有关部门应选举一名接替者以完成任期. 临时空缺 须由教务长选举或委任,并按教务长内的规定填写 每个部门.
秘书由图书馆署提供或从委员会中选出。 由委员会决定.

图书馆委员会将由下列人士组成:

  1. 每个教学部派一名成员
  2. 一名学术顾问
  3. 图书馆馆长
  4. 一名成员由教务委员会任命
  5. 学生会成员之一

3. 主席的职责
主席将负责召集委员会开会并提供 一个议程. 主席可邀请有关人士与委员会会面或出席会议 在特别的基础上与委员会合作. 主席将代表委员会发言 将委员会建议或其他通讯的副本交给适当的人 执行操作的管理员或管理机构. 他/她将收到决定和/或 由行政官或有关行政机构为委员会提供的意见. 主席将安排一名秘书记录和分发会议纪要和其他有关的文件 向委员会成员、教务委员会和其他感兴趣的人提供信息 并保存委员会所有活动的记录.

IV. 议员的权力
委员会的每位成员对委员会成员提出的议案有一票表决权. 由委员会多数投票成员通过的动议(不只是多数) 将构成批准向有关行政人员提出的建议 或行政机构.

V. 委员会的职责
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或根据需要进行 其职责可能包括:

  1. 定期检讨图书馆的工作,以确定是否有需要 各元素协调工作,以满足学生和教师的需求.
  2. 建议程序变更(删除,添加和修改)以更好地服务 学生和教师.
  3. 征求学术界对相关需求和关注的意见 已提供/未提供的服务.
  4. 定期调查学术界,以确定其对服务的看法 ,并在有需要时提出建议,以应付需要 以这种方式识别.
  5. 审核图书馆提交的要求支持项目变更的提案 (删减、增减及修改),并决定委员会是否会 不支持这样的请求吗. 如果委员会投票支持一项提案,则 机构将作为建议提交给适当的管理员或行政主管 审批机构.
  6. 协助图书馆不断努力成为学生的宝贵资源 尤其是教职员工和整个机构.